各高等学校:
2012年我省在职高校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关于2012年全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2]04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有关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暨材料初审、高校应为本校申请者出具的材料等,参照《关于做好201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14号)规定执行(其中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测试)。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工作,应于2012年5月21日至5月30日(有效工作日)内完成现场确认;要严格进行材料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人员,填报《江西省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2份(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学校盖章),并将教师个人的申请材料每人建立一个档案袋,按《江西省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的顺序整理报省教育厅审核。
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材料送省教育厅审核的地点:江西教育发展大厦(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20楼会议室。
各高校送省审核时间安排: 2012年6月11日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 6月12日本科院校; 6月13日至14日高职院校; 6月15日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各高等学校要加强领导,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切实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要高度重视本校教师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教师资格认定的质量。各高校要认真做好现场确认工作,仔细核对申请人的网络报名信息,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要进行严格的把关,坚决杜绝虚假、不实的申报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现象,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中,发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1-86765179。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