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与雷锋同行,树时代新风”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赣教社政字[2012]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学习、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扎实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深入开展,同时大力宣传和认真学习我省涌现的一批重大教育先进典型人物,切实把我省广大师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上来,落实到提高“五率”和办好“五乐”教育目标、推进全省教育科学发展上来,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与雷锋同行,树时代新风”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与雷锋同行,树时代新风”。通过开展主题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省师生在新时期对雷锋精神的认识、研究和实践,在校园掀起学道德模范、见实际行动的热潮,推动教育系统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 二、参加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及教师 三、活动时间 2012年5月~2013年3月 四、组织机构 活动由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主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江西教育期刊社承办。成立“与雷锋同行,树时代新风”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由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任主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史蓉蓉任副主任。各高校和设区市教育局主要领导、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和江西教育期刊社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西教育期刊社。 五、活动安排 (一)知识竞赛活动 1.5月份,活动组委会组织编写《与雷锋同行,树时代新风》学习读本,并制定知识竞赛试卷,附在学习读本中。学习读本分为A、B两个版本,A版针对小学生、初中生,B版针对普通高中、中职、高校学生及教师。学习读本以《江西教育》增刊的形式,面向全省师生发行。 2.各高校和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和使用好学习读本,确保覆盖面和参与率。原则上要求教师学习率不低于80%;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可将每个班级划分成若干个学习小组,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对读本进行学习和讨论,做好学习笔记;各高校、中职学校则自行安排分组形式及学习方式,学生学习率不低于50%。 3.知识竞赛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高校自行组织开展,测试结束后于10月31日前将全部试卷及优秀个人奖名单集中交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由活动组委会对优秀个人获奖者试卷进行复核,并对其他试卷抽样复核。 (二)主题征文活动 为深入推进以雷锋精神为重要内容的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全省师生对雷锋精神的认识和研究,活动组委会将开展“与雷锋同行,树时代新风”主题征文活动。要求学生撰写《与雷锋同行,树时代新风》学习读本的读后感,字数不限;教师以撰写有关雷锋精神研究与实践的论文为主,字数不少于3000字。请各校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征文统一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三)主题演讲活动 组织开展以“与雷锋同行,树时代新风”为主题的演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传承传统美德,争做道德典范,倡导文明新风,在校园中形成一种“学雷锋,树新风”的蓬勃向上氛围。中职、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初赛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具体组织,高校的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10月31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3名教师代表和3名学生代表的演讲视频参加复赛,每所高校推荐1名教师代表和1名学生代表的演讲视频参加复赛。复赛由活动组委会对演讲视频进行评选,从中选出30名选手进入现场决赛。决赛时间初定于2013年3月初。 六、奖项设置及总结表彰 1.知识竞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优秀组织奖根据教师及学生的参加率(试卷回收率)、试卷抽样情况确定。设设区市教育局优秀组织奖6个,设高校优秀组织奖30个。优秀个人奖数按所在单位参加竞赛活动人数的5‰确定。凡参与率不足50%(大学扣除毕业生数计算),试卷回收率不满80%的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团体奖。 2.主题征文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文章活动组委会将陆续在《江西教育》相关栏目发表,并视征文质量决定是否编辑出版。 3.主题演讲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优秀个人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学校主题演讲活动的开展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4.根据各校开展系列活动情况的综合考评,最终评选出 “与雷锋同行,树时代新风”主题系列活动团体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2个。 5.2013年3月初,在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 题词50周年之际,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将召开“与雷锋同行,树时代新风”主题系列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并授予证书及奖牌。 七、其他事项 1.各高校和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精心制订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利用教育部门和各高校的宣传舆论阵地,开设相关栏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和学生的实际,把学雷锋、做先锋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完善考评措施,将学雷锋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纳入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评价体系。 2.各高校和各设区市教育局请于5月30日前将活动联系人名单(名称、职务、联系方式等)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302室,邮政编码:330038。联系人:刘启明,电话:0791-86765957,86765960,传真:0791-86765959。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