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处字[201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7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们将进行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认定对象 (一)申报设置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的单位; (二)在《通知》下发之前未经省教育厅与省卫生厅批准而自行设置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向两厅提出申请要求重新认定的单位(见附件)。 二、审核认定所需材料 各被评单位需提交的审核认定材料如下: 1、《江西省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设置申请表》一式三份; 2、学校与医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3、医院所在地设区市卫生局同意申报设置的文件原件,确定医院等级的批文原件; 4、医院教学管理制度和近三年教学基本文件; 5、医院近三年发表的教学论文论著、获得教学成果奖励证书、立项的教学课题合同书原件; 6、医院2011年度理论课教案4份(内、外、妇、儿各1份)、教学查房教案4份(内、外、妇、儿各1份),实习生轮转安排表、出科考核成绩表和样卷、学生书写并经教师修改过的医疗文书(住院病历、病程记录等)4份(内、外、妇、儿各1份)等。 三、审核认定方式 采取聘请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集中评审和向申报单位咨询的方式进行。 四、审核认定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 1、审核认定时间安排在2012年5月18日,地点:江西省高教评估所(南昌市北京路江西师大老校区)。 2、请各被评单位及相关高校于5月18日上午8:20前到高教评估所报到,同时递交审核材料,并随时接受专家咨询。各单位需按要求参加会议,迟到、不到视为放弃申报,特殊情况请提前说明做出调整。 3、本次审核认定工作由江西省高教评估所具体承担。各被评单位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黎 莉 电话: 13970859037 邹平凡 电话: 13979168422
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 江西省卫生厅科教处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评审教学基地名单 序号 高校名称 医院名称 教学医院类别 医院等级 1 南方医科大学 南昌市三医院 附属医院 三级 2 南昌大学 省皮肤病院 附属医院 三级 3 宜春学院 高安市医院 附属医院 二级 4 江西护理学院 南昌县医院 附属医院 二级 5 江西中医学院 赣州市中医院 附属医院 三级 6 玉山县中医院 附属医院 二级 7 丰城市中医院 附属医院 二级 8 江西中医学院 省肿瘤医院 教学医院 三级 9 省皮肤病院 教学医院 三级 10 南昌市三医院 教学医院 三级 11 南昌市九医院 教学医院 三级 12 景德镇市三医院 教学医院 三级 13 樟树市医院 教学医院 二级 14 南康市中医院 教学医院 二级 15 赣南医学院 萍乡市二医院 教学医院 三级 16 九江学院 同上 同上 同上 17 抚州医学分院 同上 同上 同上 18 南昌大学 新余市人民医院 附属医院(确认) 三级 19 赣南医学院 萍乡市人民医院 附属医院 (确认) 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