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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优质课教学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5-18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优质课教学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

  青少年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中小学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和法制课教学质量,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效,经研究,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决定联合开展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优质课教学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师,小学品德与社会课、品德与生活课教师。各设区市负责选送初中、小学教师各1名参赛。

  二、讲课内容:自选符合儿童、青少年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的法制教育内容,初中为45分钟、小学为40分钟。

  三、形式与要求:采取现场教学形式,以口头讲授为主,可以借助多媒体、图片展示、影视播放等辅助手段。

  四、评分规则:总分值100分,其中教学态度10分,教学内容30分,教学技能和方法15分,教学效果35分,教学特色5分,教学过程5分。教学形式要生动活泼,符合新课程理念。

  五、奖项设置:此次优质课教学评比分初中组、小学组,各组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六、时间、地点:初步定于10月上旬在南昌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使评比活动成为展示学校法制教育成效的过程,成为生动开展师生普法宣传教育的过程,成为提升师生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

  有关具体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苏俊,联系电话:0791-86765073。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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