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2〕4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中小学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赣教基字[2012]6号)要求,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科技模型和陶艺制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各县(市、区)已投入运行的由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各派一支由4人组成的代表队参赛,包括一名辅导教师,三名参赛选手(其中一名小学生参加航空模型类竞赛、一名小学生参加航海(车辆)模型类竞赛、一名初中生参加陶艺制作类竞赛)。各设区市教育局需派一名领队参加比赛。
三、竞赛内容
分航空、航海(车辆)模型和陶艺制作竞赛三个类别,每个类别由三项比赛组成。每名参赛选手需完整完成一个类别的比赛。
(一)航空模型类:
1.橡筋动力滑翔机留空赛;
2.电动自由飞模型飞机竞时赛;
3.电动线操纵模型飞机计分赛。
(二)航海(车辆)模型类:
1.电动遥控单体快艇绕标环游赛;
2.集装箱模型制作、航向赛;
3.电动气垫车直线竞速赛。
(三)陶艺制作类:
1.陶艺拉胚赛;
2.陶艺捏雕赛;
3.陶艺彩绘赛。
四、竞赛规则
竞赛规则请见附件二。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航空、航海(车辆)模型和陶艺制作三个类别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为优秀辅导员。
2. 组织奖:根据各代表队的航空、航海(车辆)模型和陶艺制作三个类别得分汇总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
六、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以竞赛促进活动的广泛开展,让青少年学生通过参加各种活动,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增强科学意识。
2.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加强指导,充分利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科技兴趣小组和其他场所开展活动和培训,提高青少年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团队合作意识以及动手动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各地开展本次竞赛活动的情况,将作为2012年考评活动中心运行效果的重要依据。
3. 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按照活动竞赛规程和有关要求,精心策划并做好选拔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要切实帮助解决辅导教师在活动中存在的时间、待遇和经费等困难,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其它
1.各队往返交通费自理;竞赛期间参赛人员食宿费由省教育厅统一解决。超出人员费用自理。
2.裁判员人选由主办方在各地辅导教师中统一选派。
3.请各设区市将参赛人员名单汇总后,于9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791-86765132,传真:0791-86765133,邮箱:
07916226544@sohu.com。
一、2012年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竞赛活动报名表
二、2012年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竞赛活动规则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