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六届江西省教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7-30 00:00:00
业务部门:    



关于开展第六届江西省教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江西省各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修订稿)》(赣教教研字[2007]年10号)以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赣教教研字〔2010〕12号)的文件要求,为引领全省教研系统围绕“十二五”规划,推进中心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全面总结三年 (2009年度-2011年度) 来的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评选第六届教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推荐名额

  1.先进集体

  (1)先进教研室,各设区市按照市、县两级教研室机构数额的1/4比例推荐参评;

  (2)教研工作特色奖:设课程改革先进单位、教学科研先进单位两类,总额控制在市、县两级教研室机构数额的1/4以内;

  (3)示范性教研室,从各设区市推荐参评先进教研室的候选单位中产生,由省教研室组织专家评审,不设指标限定。

  2.先进个人

  (1)优秀教研员,各设区市按照市、县两级教研室在编在岗人数的1/4的比例推荐参评;

  (2)先进工作者,各设区市按照市、县两级教研室优秀教研员名额的1/3的比例推荐参评;

  (3)领军教研员,从各设区市推荐参评优秀教研员的候选人员中产生,名额分配:南昌、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各5个;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各2个,由省教研室组织专家评审。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先进教研室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各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修订稿) 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制订了相应的措施,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中成绩显著;

  (2)教研室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完善了教研员岗位职责、政治与业务学习制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网络与课题管理办法、财务制度等;

  (3)教研室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工作效率高,团结合作,廉洁奉公;教研员配备整齐,学科建制完整,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聘用率符合国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85%以上;

  (4)加强中小学校的教学管理,每年进行教学常规检查与督查,开展教学视导,开展国家课程计划开设情况调查,指导学校全面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科课程标准,为教育主管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决策提供客观、真实、有效的业务报告;

  (5)近三年有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业绩被全国或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登载在全国刊物上;有1个省级或3个市级以上结题课题;

  (6)加强农村学校课程改革或边远薄弱学校教改,制定具体措施,设区市教研室每年组织到农村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送课、讲座不少于50节,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县(区)教研室每年组织到农村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送课、讲座不少于80节,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7)按照《关于建立“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的意见》,每学期至少开展了一次区域教研、联片教研或网络教研等,各学段学科开展了结对教研,结对帮扶,为学校和教师搭建了互动交流平台,不断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创新校本教研组织形式,实行校本教研工作的科学化和长效化;

  (8)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每人配备了办公电脑,有图书资料室,有办公电话、影印设备、电教设备等。有工作需要的专用机动车;

  (9)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重视,给予教研切实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教师津补贴发放到位,地方政府有专项经费补助等。

  2. 教研工作特色奖的评选条件

  A.课程改革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建立了科学高效、相互协调的课程管理体系,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良服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教学指导、教学科研等工作;

  (2)有课改实施方案,建立了各项保障制度、考核办法或指导意见等;

  (3)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课程改革成果展示活动,形成了本地课改展示交流的有效机制;

  (4)加强农村学校课程改革或边远薄弱学校教改,制定具体措施,设区市教研室每年组织到农村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听课(评课)、讲座不少于50节,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县(区)教研室每年组织到农村学校或边远薄弱学校听课(评课)、讲座不少于80节,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5)近三年有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业绩被全国或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登载在全国刊物。

  B.教学科研先进单位

  (1)制定了课题管理办法,重视课题档案建设,及时组织中小学教师申报;

  (2)建立了课题研究的规章制度和保障机制,有效指导学校或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每年进行课题培训,课题管理有专人负责,课题管理资料齐全;

  (3)近三年在省级课题申报中至少有1个重点立项课题或1个优秀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每年参加了省级培训;

  (4)近三年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或高中新课改中,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课改实施方案,建立了各项保障制度、考核办法或指导意见等。并具体组织指导一个相关课改实验、课题研究或区域性校本研究等工作;

  (5)近三年教研室领导至少完成了1个省级课题,教学科研成果明显。

  3.示范性教研室的评选条件

  示范性教研室从各设区市推荐参评先进教研室的候选单位中产生,由省教研室组织专家评审。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同时结合全省县级教研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实际业绩进行综合评审,好中选优。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优秀教研员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无违纪违规行为,从事教研工作满三年;

  (2)每年坚持深入学校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组织和参与教研活动4次以上、讲座5次以上或承担教师培训10课时以上;

  (3)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近三年主持省级课题1个,在国家级专业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1篇以上或省级刊物3篇以上;

  (4)近三年指导教师参加全国教学比赛获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在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

  2.先进教研工作者

  (1)热爱教研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纪律,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出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

  (3)廉洁自律,无私奉献,服务意识强,群众满意度高,在近几年的考核中至少1次评为“优秀”或单位先进个人以上。

  3.领军教研员

  领军教研员在具备“优秀教研员”的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十年以上,担任教研工作不少于五年,具有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等以上相应称号,或获得过县级政府以上的荣誉称号或省级“优秀教研员”及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堪称事业典范;

  (2)有较强的教研领导力,组织了一支优秀团队,积极带领中小学教师开展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改实验、教法改革或教科研等工作,教研活动亮点突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取得物化的成果和显性业绩;

  (3)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新教研工作方式,形成了公认的教研方法或特色教研方式,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深受中小学教师的欢迎;

  (4)各种调研报告、实验方案、科研成果或工作建议等专业性报告被教育主管部门以上机构所采用和吸收。

  三、评选办法

  1. 自主申报

  各级教研室根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全面开展申报工作。申报认定的工作业绩材料从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止。

  2. 综合评审

  根据各参评项目的申报材料和设区市教育局初评推荐意见,省教育厅将聘请有关专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细则进行评审。

  依据有关评选条件,省教育厅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推选出示范性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员的名单。

  3.材料要求

  各参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第六届江西省先进教研室申报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第六届江西省教研先进单位(课程改革和教学科研)申报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第六届江西省教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同时附上申报评选项目所需的业绩材料复印件,复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报送的集体和个人材料要分类装订成册,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各设区市教育局进行初评。设区市教育局于10月30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和初评结果报送省教研室。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省教育厅教研室叶荷轩收, 邮编:330038;申报推荐表电子文稿请发至邮箱yehexuan@126.com,联系电话:0791-86765895。省教育厅于2012年11月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将评选活动与推动教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评先活动,达到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建设队伍,促进工作的目的;

  2.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充分发扬民主,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要在单位公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确保评先质量,做到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确保准确、具体。

  4.需上报的评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附件1——附件4.doc

1.江西省示范性教研室评审细则

2.第六届江西省先进教研室申报推荐表

3.第六届江西省教研工作特色奖(课程改革和教学科研)先进单位申报推荐表

4.第六届江西省教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