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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国培计划(2012)”江西视频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7-20 00:00:00
业务部门:师资处    



关于召开 “国培计划(2012)”江西视频工作会议的通知

赣教办函〔2012〕4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承训院校(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省教育厅决定于7月底召开“国培计划(2012)”江西视频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文件精神;
  2、总结我省2011年“国培计划”实施情况;
  3、通报表彰2011年我省“国培计划”网络远程培训工作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管理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
  4、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代表发言;
  5、公布我省2012年江西省“国培计划”分项分校分市计划;
  6、委厅领导讲话。
  二、参会人员
  1、主会场(设在省信息中心六楼视频会议室,地址:省府大院西二路3号)出席会议人员:省教育厅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昌承训院校领导1人、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5人;授课教师代表10人。
  2、分会场(设在各县政务信息网视频会议室)出席会议人员: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市级管理员和赣南师范学院、井冈山大学、九江职业大学分管校领导、职能处室(院系)负责人就近选择所在市一个县(区)分会场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教育领导(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报告)、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股室负责人、进修学校(培训机构)负责人、县级管理员,以及乡镇中心学校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县城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在所在县(市、区)分会场出席会议(其中校长、园长参会,按会场座位数,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确定人数并通知)。
  三、会议时间
  2012年7月31日下午15:00-17:00
  四、主会场和分会场链接调试于7月30日前完成,具体请省信息中心协助,予以支持。同时,请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7月27日前与所在地政府信息网联系,落实、布置会场,组织好会议
  本通知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转发所辖“国培计划”农村范围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并将本市各县参会人员回执汇总,于2012年7月27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承训院校参会人员名单,按以上时间单独上报。联系人:熊东海,联系电话:0791-86765180,邮箱:702480176@qq.com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国培计划(2012)”江西视频工作会议参会回执
设区市: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市局领导
市局职能科室负责人
县分管领导
县局主要负责人
县局分管负责人
本市分会场数: 本市参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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