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函〔2012〕4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承训院校(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省教育厅决定于7月底召开“国培计划(2012)”江西视频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文件精神; 2、总结我省2011年“国培计划”实施情况; 3、通报表彰2011年我省“国培计划”网络远程培训工作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管理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 4、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代表发言; 5、公布我省2012年江西省“国培计划”分项分校分市计划; 6、委厅领导讲话。 二、参会人员 1、主会场(设在省信息中心六楼视频会议室,地址:省府大院西二路3号)出席会议人员:省教育厅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昌承训院校领导1人、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5人;授课教师代表10人。 2、分会场(设在各县政务信息网视频会议室)出席会议人员: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市级管理员和赣南师范学院、井冈山大学、九江职业大学分管校领导、职能处室(院系)负责人就近选择所在市一个县(区)分会场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教育领导(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报告)、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股室负责人、进修学校(培训机构)负责人、县级管理员,以及乡镇中心学校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县城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在所在县(市、区)分会场出席会议(其中校长、园长参会,按会场座位数,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确定人数并通知)。 三、会议时间 2012年7月31日下午15:00-17:00 四、主会场和分会场链接调试于7月30日前完成,具体请省信息中心协助,予以支持。同时,请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7月27日前与所在地政府信息网联系,落实、布置会场,组织好会议 本通知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转发所辖“国培计划”农村范围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并将本市各县参会人员回执汇总,于2012年7月27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承训院校参会人员名单,按以上时间单独上报。联系人:熊东海,联系电话:0791-86765180,邮箱:702480176@qq.com。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国培计划(2012)”江西视频工作会议参会回执
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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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市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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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职能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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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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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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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分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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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分会场数: 本市参会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