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省人保厅、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江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赣教发[2011]3号)有关职责分工,“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督促落实任教岗位、办理派遣和接收工作”。2012年省直单位所属学校未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计划,各设区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内,确定2012年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计划,省教育厅在网上公布了竞争选岗岗位需求241个。
在市、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各地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四部门(赣教发[2011]3号)文件精神,“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通过双向选择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回省任教,或通过竞争择优选岗的办法,落实回省任教具体学校和岗位,签订聘用合同。目前,我省通过两种渠道,共落实2012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回省任教309人,未落实岗位,按政策规定应回生源地任教的25人。
现将《江西省2012届免费师范毕业生选岗落实任教学校名单》(附件1)、《江西省2012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未落实岗位回生源地任教名单》(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省四部门(赣教发[2011]3号)文件有关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学生毕业学校开出、省高校就业办转签报到证,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回省任教接收工作,确保有编有岗,秋季开学后到岗任教。
江西省教育厅
2012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