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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8-24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出版单位、发行单位:

根据《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2〕51号)精神,我省组织开展了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附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密组织,由各设区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严格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江西省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除此之外,任何部门不得向中小学校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中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及时将本地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和教辅材料价格向社会公布,并下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

二、认真做好教辅材料发行和无偿代购工作。按照国家要求,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应由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发行。发行单位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工作,严格按照省级评议推荐目录以及各设区市选用结果组织发行,严禁增加内容、增删册次,严禁随意扩大征订范围,严禁搭售其他任何教辅材料和物品。各入选《江西省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保证出版质量,及时供货,配合发行单位做好发行工作。

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管理,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必须从有资质的发行单位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

三、认真做好教辅材料使用和监督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用好每本教辅材料,促进教辅材料发挥更大效益;要加大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和评议推荐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教辅材料发行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

各设区市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请于9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并抄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纠风办。

附: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

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

2012年8月24日

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公告

根据《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2〕51号)精神,2012年7月,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组织开展了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对省内外有关出版单位报送的与我省中小学教科书配套使用的教辅材料进行了认真评议。现将《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和教辅材料价格予以公告,供全省2012/2013学年选用。

鉴于国家正在对中小学教材组织修订审查,各入选《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教辅材料出版单位,应根据教材修订情况对教辅材料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教辅材料须报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使用。

附件:

1.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xls

2.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价格表.xls

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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