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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季报制度和简报制度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7-18 00:00:00
业务部门:基教处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季报制度和简报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进展情况,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有效推进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季报制度和简报制度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2〕26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建立校舍改造类项目实施进度季报制度和简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季报制度。请各设区市在每个季度结束时填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本表以县级为单位填报,由各设区市审核汇总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报送。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报表内容为截至2012年6月底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并每季度通报一次。季报制度实行至网上录入数据正常后终止。

  二、工作简报制度。请各设区市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定期向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报送工作简报,每个设区市每月报送不少于一期,收到本通知后请即报送。工作简报主要内容包括:校舍改造类项目的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相关政策、规划重点,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典型做法等。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将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

  三、各设区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季报和简报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负责项目管理的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按时报送统计表,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统计表和简报请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熊志平

  电话:0791-86765135

  传真:0791-86765133

  电子邮件:1343135152@qq.com

  附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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