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2]6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残联:
根据《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教基字〔2011〕56号)精神,在各设区市教育局、残联推荐基础上,经研究,省教育厅、省残联决定授予南昌市教育局等 40个单位为全省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南昌市启音学校等41所学校为全省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学校,授予赖茜娜等66位同志为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学校和个人,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创佳绩。希望全省特殊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5号),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开创全省特殊教育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doc:
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全省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名单
三、全省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