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教育局、井冈山大学: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国培计划(2012)”江西农村教师省内集中(置换)培训计划>的通知》总体部署,井冈山大学面向吉安市实施2012年农村幼儿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训教师原则上从当年参加“国培计划”远程培训学员中,选派在编在岗,教龄3年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参训;属民办幼儿园的,应选派举办者聘用二年以上,45周岁以下,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已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进行培训。
二、培训计划:面向吉安市培训幼儿教师200人。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2年9月21日下午。
报到地点: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
四、有关要求
1、“国培计划(2012)”农村幼儿教师集中培训90学时,折合15天。面授阶段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安排学习9学时,不含报到日,6天54学时;学习结束,组织学员赴示范幼儿园开展观摩教学活动1天(6学时);展示交流30学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参训计划由吉安市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校,推荐参训教师自下而上逐级上传,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开班5天前,市级管理员报审后,将参训学员信息表,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在“培训项目和证书系统”中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
3、承训院校要按照已上报审核的培训方案,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授课。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4、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参训教师参训前要撰写一篇教育教学反思材料(2000字以上),在培训时进行班级和小组交流。
5、集中培训后,学员返岗研修,承训院校要组织优秀教师团队,对学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远程跟踪学习指导。学员返岗研修成果,由承训院校优选结集出版。
五、其它事项
1、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和观摩教学费用由承训院校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按标准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2、培训院校联系人:
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乘车路线: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八角楼山庄);乘长途班车到茨坪。联系电话:0796-6666866、6898888。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2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