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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暨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补充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9-0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暨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补充通知

教体艺函〔2012〕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2]7号)和《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2]14号)要求,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建立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艺术活动,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目前,艺术展演活动已进入全省集中展演阶段。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精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艺术表演类
(一)展演时间及地点
展演时间为2012年10月19日-23日。声乐、器乐类节目在江西教育学院(老校区)音乐系演奏厅展演,舞蹈、校园剧(课本剧)以及朗诵类节目在江西教育学院礼堂展演(报到时间与演出安排见附表)。
(二)节目报送时间和要求
1、各地、各学校艺术表演类登记表(附表1)(盖设区市、中等职业学校章)、大合唱录像带(DVD)及幼儿组参赛节目(DVD)于9月25日前送交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联系人:罗小玲,联系电话:0791-88509230,同时将艺术表演类节目登记表电子稿发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箱:twyc886@163.com
2、声乐、器乐类节目不得使用音响。
3、10月19日14:30在江西教育学院(老校区)音乐系一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布置集中展演要求,并抽取节目顺序号。
二、艺术作品类
1、艺术作品类登记表(附表2)(盖设区市、中等职业学校章)及艺术作品请按报送规定数目于9月25日前送至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美术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0791-88506274。同时将艺术作品类登记表电子稿发送至我处邮箱:twyc886@163.com
2、获奖艺术作品将于10月19日—22日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展厅展出。
三、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及校长论坛论文
各地、各学校参赛论文及论文报送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艺教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8509230,同时将论文报送汇总表发至twyc886@163.com
四、其他事项
1、各地、各学校艺术展演活动工作方案、简报、总结等材料电子稿及时发送至我处电子邮箱twyc886@163.com,并将书面材料于10月19日下午领队报到时交报到处。
2、所有参赛人员在昌展演期间差旅、食宿、往返交通费由各地、各学校自行解决。为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外地参加展演人员食宿拟安排在江西教育学院(老校区)附近。需预订酒店的外地学校请于2012年10月10日前来人或来电与各有关宾馆(仅供参考)联系落实;就餐拟安排在江西教育学院食堂,需用餐的单位在领队会上登记,就餐费用自理。
3、宾馆及联系电话如下:
欣悦商务宾馆:地址 南京东路730号(庐山花园旁)联系电话(0791)88121222 标间148元、188元/天
南昌古德宾馆:地址 南京东路 1007 号 联系电话(0791)88163001标间100元(另办卡40元)、139元/天
畅享宾馆:地址 江西教育学院对面,联系电话(0791)88356882 标间100元/天
4、各地、各学校要做好参赛安全工作预案,所有参赛学生在艺术展演期间都应购买人身保险,确保学生安全。
5、请各地、各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2]7号)和《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2]14号)要求,认真做好本届艺术展演的报名、参赛和组织工作,确保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
1. 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文艺节目登记表
2.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登记表
3.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时间安排表
附件下载:附件1-3.doc


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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