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2年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训中心的通知》(赣教高字[2012]78号)安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启动2012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训中心建设工作。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5日
地点: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4楼会议室(411)
二、评审程序和方法
1、会议答辩。申报院校的项目负责人陈述5分钟,专家在认真审阅各院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院校陈述情况,分别对各校进行排序打分。
2、审核确定。根据会议陈述情况和申报材料审阅情况,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各校进入答辩现场的人员不超过3人。
2、请有关院校将陈述材料的电子文稿(PPT)于11月4日17:00前交给高教处。
联系人:赖晓春
邮 箱:370989212@qq.com
联系电话:0791-86765171
附件: 2012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训中心答辩时间安排.xls
江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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