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12〕115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推动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江西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安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十二五”时期启动实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现将《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做好2012年“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高校按照《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工作方案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
2.各高校按照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安排表(附件2),自行遴选确定2012年创新创业园名单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填报创新创业园申报书和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信息表(附件3),报省教育厅备案。
3.以上材料请于2012年12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联系人:彭宏博 联系电话:0791-86765172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