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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大中专院校体育院(系)、公体部(室)负责人会议暨省学生体协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12-2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关于召开全省大中专院校体育院(系)、公体部(室)负责人会议暨省学生体协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的通知

赣教体艺函〔2012〕3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体育院(系)、公体部(室):
为认真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落实全国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各项措施,总结2012年全省学校体育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经研究定于2013年元月上旬在鹰潭市召开全省大中专院校体育院(系)、公体部(室)负责人会议暨省学生体协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元月6日至8日,6日下午报到,7日会议,8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鹰潭市华侨饭店。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国务院第53号文件、四个配套文件和全国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落实贯彻措施。
(二)总结2012全省学校体育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
(三)讨论修改2013年江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总规程。
(四)省学生体协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四、参加人员
(一)省学生体育协会全体常务理事(名单见附件1)。
(二)各大中专院校体育院(系)、公体部(室)、负责人各来1名(负责人是常务理事的不另派人)。
五、会议经费
参会人员每人缴纳会务费300元,差旅、住宿费由本人所在单位解决,其他费用由大会核销。
六、其它事宜
(一)学生体协各团体会员单位缴纳2012年团体会费:本科院校800元,专科院校600元,中专学校400元,中小学校200元。
(二)请各地、各学校就2012年本地、本学校体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特别是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各印150份),同时填写“江西省各级各类学校参加省外体育竞赛成绩登记表”(附件2)报到时统一交会务组。
(三)参加会议人员名单请于2012年12月28日前报送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联系人:王婵亮,电话:0791-88509230,报到地点:鹰潭市站江路21号(火车站附近)。乘车路线:自带车从鹰西、鹰南高速路口下。乘汽车者乘市内公交5路、15路到火车站或出租车到鹰潭市华侨饭店下。
请各单位通知与会人员,按时到会。
    
    
    
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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