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2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45号)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今年5月对南昌市东湖区等20个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开展了省级综合督导评估,10月进行了“回头看”督查,11月又召开了全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情况报告会。综合以上三个环节评估专家组的评分,南昌市东湖区、上高县、乐平市等3个县(市、区)得分达到优秀等次排前三名,拟作为“2012年江西省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表彰候选单位;吉安市吉州区、南丰县、南昌市湾里区、万载县、广昌县等5个县(区)得分达到优秀等次,拟作为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目标考核表扬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对以上八个县(市、区)作为表彰表扬候选单位,如有意见和异议,请于2012年12月15日前,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人:岳军科,联系电话:0791—86756282)和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联系人:车之棠,联系电话:0791—86765310)反映。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2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