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备字〔2012〕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备字〔2008〕4号)以及南昌市等四个设区市的申报,我厅将组织对新建二中等12所学校进行中小学一级图书馆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评定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评定时间
评定工作安排自2013年1月开始,具体时间及线路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请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协调做好评定安排,及时通知各受评学校做好准备工作。
2.各评估组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开展评估工作,真实反映学校图书馆建设、管理和应用情况。评估结束后,对每所学校要形成全面详细的评估报告。
3.评估工作要坚持高效、廉洁、客观、公正的原则,各学校接待从简。
附件:申报2012年中小学一级图书馆评定的学校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
申报2012年中小学一级图书馆评定的学校名单
南昌市: 新建县第二中学 南昌市第十六中学 南昌市洪都小学
宜春市:宜春市第三中学 上高县第二中学 丰城新城学校 丰城小港中学 袁州区慈化中心小学
抚州市:南城县第一中学
九江市:德安县蒲塘小学 武宁县第一小学
上饶市:上饶县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