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13〕11号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总结近两年来我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的经验和成果,推动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重大工作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服务全省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师资培训总结评优工作,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
1.先进集体:全省共表彰15个先进集体,以学校为单位自愿申报。
2.先进个人:全省共表彰45名先进个人,由学校自愿推荐申报,每校限推荐1名同志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学校高度重视师资培训工作,有明确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充足的场地、经费、人员等保障;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圆满完成各培训项目的指标任务;定期开展师资培训工作调研,积极参与全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的有关项目。
2.先进个人:从事师资培训工作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全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有关项目,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先进集体评选具体要求请参照《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年度绩效细则》(附件1);先进个人评选具体要求请参照《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材料准备:申报先进集体,需提交2011—2012年加强师资培训工作的总结材料(不少于3000字)2份、相关支撑材料1套、以及《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2份(附件3);申报先进个人,需提交《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2份(附件4)。
2.时间安排:此次全省高校师资培训总结评优工作在2013年全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会召开之前完成,请各校于2013年3月10日之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候。
3.对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在全省师资培训工作会上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奖励。
联系人:柯老师,联系电话:0791-88570267。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