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体艺字〔2013〕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广大学生自觉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增强学生体质,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和运动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2013年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田径、篮球、排球、校园足球(高中组)、跆拳道、定向越野、啦啦操、体育舞蹈等8项赛事;大学生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跆拳道、定向越野、啦啦操、体育舞蹈等8项赛事。现将《2013年江西省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总规程》印发给你们。所有赛事委托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负责组织管理,各单项竞赛规程由省学生体育协会制订下发。请各地、各学校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分赛区的比赛,动员、鼓励更多的学校和学生积极参加省级比赛。 附件: 1.2013年江西省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总规程 2.2013年江西省大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总规程 3.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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