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12〕118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我省对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我省高等学校申报的2013年度新增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进行了集中评审。此次专业评审,我们突出社会需求,严格把握办学条件,同时鼓励学校办出特色,从全省高校申报的148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中筛选出101个专业,其中由教育部审定专业为19个。
现将我厅同意2013年度新增的79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未含教育部审定专业和相关医学专业)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对高校要求更改学制予以确认(见附件2)。
新增和调整学制的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从2013年秋季开始招生。望各校切实加强新增专业的建设,保证对新增专业的投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1、二O一三年度江西省高校新增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名单
2、二O一三年度江西省高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学制调整一览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