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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33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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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33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决定由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承办全省第33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训对象:尚未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普通高(完)中、职业高中、民办高中的正副校长、书记、工会主席等校级领导(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4 月10日— 5月19日, 4月10日全天报到。4月11日正式上课
  培训地点:江西教育学院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学院路158号)。
  根据《关于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教学计划的通知》(赣教师字〔2009〕21号)要求,培训班将统一组织上井冈山,利用井冈山的红色资源进行理想信念、反腐倡廉专题教育。
  三、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1、培训内容。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课程设置“应知”、“应会”为重点,采用“宽基础+活模块”的模式。课  程内容包括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法制基础、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校长专业化成长、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当前学校教育改革的热点与难点、省内外教育考察学习等。
  2、培训方式。按照成人学习规律和要求组织培训学习活动,专题报告、现场诊断交流研讨、实践培训、任务驱动、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要求
  1、请参训学员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学习安排。培训将严格执行考勤考评制度,学员的考勤、考核等情况将记入“校长学籍登记表”,培训结束后寄往学员所在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校长培训证书”(电子版)。
  2、请参训学员结合自身的管理实践撰写“学校管理案例”一份,在报到时提交(要求提交的材料应反映出贵校特有的情况或个人独到的见解,体现独特性、可借鉴性,不必面面俱到介绍大众化的做法、共性的经验)供培训研讨交流用,结业时将择优汇编成册。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教育厅补助。食宿费、教材资料费、往返交通费和省内外教育考察费等凭有效票据回原单位核销。
  六、其它事项
  1、参训学员报到时请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寸)5张,中共党员需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接文后,登陆江西教师网(http://www.jxteacher.com/)“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分配市直和县(市、区)有关中学校长参训名额,于3月30日前,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管理系统将《参训学员信息表》(附件二)”,逐级上传县、市级管理员。4月5日前,市级管理员报审后,将《参训学员信息表》汇总,上传江西教育学院(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并通知学员按时报到。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蔡慧琴、陈珊,电话:0791—88309740、88309779(传真),邮编:330029,电子邮箱:jxgxzx@126.com。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县级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第33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第33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3年2月28日
附件1
第33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
人数
南昌市
6
九江市
10
景德镇市
4
萍乡市
4
新余市
2
鹰潭市
2
赣州市
14
宜春市
9
上饶市
13
吉安市
8
抚州市
8
总 计
80
             
附件2:
第33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表
设区市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13年
序号
教师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
注:本表纸质稿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存留。电子稿通过江西教师网有关“培训项目和证书系统”入口,由县、市管理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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