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督字〔2013〕2号
关于推荐第六届省督学增补人选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省属中专: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九届国家督学聘任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增补第六届省督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增补的省督学人选应以在职人员为主,退休人员为辅。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人选为与教育工作相关的处级干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人选为教育局长或分管教育督导的负责同志;高校、中专推荐的人选应具有相应职称(高等院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等职业学校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副院(校)级以上领导干部。
2.注重推荐人选的业务专长。推荐主要是从事教育管理、教育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设施设备、教育教学、教育评价等方面工作且有丰富经验的人员。
3.推荐省督学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195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推荐的人选要确保其聘任后有足够的精力参加教育督导活动。
4.被推荐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省督学申请表》,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和严格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5.推荐的省督学人选,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请按照省督学增补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确定的推荐名额,于3月26日前将《省督学申请表》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稿请发至邮箱。《省督学申请表》空白表格请在省教育厅网站督导与评估专栏上下载。
联系人:谢颉 电子邮箱:jytdds@126.com
电话:(0791)86765277 传真:(0791)86765278
附件:1、第六届省督学增补推荐名额分配表
2、省督学申请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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