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体艺字〔2013〕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据江西省“防艾办”通报,我省自2003年报告首例学生艾滋病病例以来,各类学校以男男同性传播为主,异性传播为次的学生艾滋病疫情呈快速上升趋势。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赣府发字[2012]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9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在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是向青少年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和技能的有效途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将预防艾滋病教育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学校社团、互联网、学生刊物、图书馆、阅览室等平台的作用,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墙报、黑板报、文化长廊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支持,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提供教学、师资与经费保障。要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鼓励教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制作教学多媒体课件,提高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的效果。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确保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高等学校每年不少于1课时的专题讲座时间。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与指导,及时总结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经验,确保到2015年,全省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按照规定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或宣传教育活动达到100%,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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