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体艺字〔2013〕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赣教督字〔2013〕1号),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开学餐饮安全“护校行动”的通知》(赣食药监字〔2013〕6号),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落实相关要求,预防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请各地、各学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管理制度,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二、认真按照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督促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切实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积极做好相应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我厅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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