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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推广《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3-21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推广《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工作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13〕1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为中小学提供优质艺术教育活动资源和科学健身方法,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教育部组织创编了《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并从2012年秋季起在全国部分中小学校试点,我省九江市、新余市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为切实推广好《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现提出如下要求:

  1. 开展校园集体舞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艺术素养和锻炼习惯,有助于培养集体主义精神,使学生得到生动活泼发展。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集体舞所具有的特殊教育功能,切实加强对推广工作的领导,制订可操作的方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利用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时间,将校园集体舞推广工作与开展“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和普及性,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 九江市、新余市作为首批国家试点地区,要求在所有小学、初中和高中进行推广。其他市、县(区)也应选择1-2个县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在辖区内所有学校推广。为切实做好我省中小学《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推广工作,我厅拟在4月底开展骨干教师培训(培训通知另行下发)。各地也要结合试点工作,开展二级、三级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指导水平。

  3.《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是在总结《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创编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查和科学实验,针对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研制而成。《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包括小学组《童心舞动》、《嘿!加油》,初中组《青春飞扬》、《国韵飘香》,高中组《阳光季节》、《校园圆舞曲》。《第二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人民教育出版社)挂图、光盘、教师用书由江西新华集团与各地新华书店发行。望各地、各学校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发行征订工作。

  请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将试点情况报送我厅体卫艺处。联系人:谢莲花,联系电话:0791-86765205,电子邮箱:twyc886@163.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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