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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3-21 00:00:00
业务部门:学位办    



关于进一步完善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赣教研字〔2013〕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终期目标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根据《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我厅将继续开展并进一步完善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程序与方式
  1.项目主持人应该按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按时完成研究工作,及时向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结题申请,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表》(见附件二),并将全部结题材料汇集成册,上交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
  2.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对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及管理要求,对项目主持人递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同意上报结题。对研究时间少于1年的项目,不受理其结题申请。
  3.我厅将授权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会)负责结题的组织实施工作。对于结题数量较多的高校,可以实施以校为单位的集中结题方式,由研究生学会聘请3~5名专家组成结题鉴定组进校现场结题,结题时项目组所有成员原则上需到会陈述、答辩;对结题数量较少的高校,高校可把需结题的项目材料报送研究生学会,由研究生学会聘请专家统一安排评审结题,结题时项目组主要成员需到会陈述、答辩。
  4.对于专家在结题时提出“整改后结题”的项目,各高校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应督促项目组对照专家意见进行完善,其后再报研究生学会。
  5.省教育厅对专家的鉴定意见和学校的结题意见进行审核。经同意后,对无异议的发放盖有江西省教育厅研究生教改项目管理专用章的《结题证书》。
  二、项目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项目结题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学校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1.学校要求对研究生教改项目进行结题的正式文件,文件应附上《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一);
  2.学校同意结题并上报的各个项目的结题材料(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结题的只需报送一式一份;由研究生学会统一安排结题的需报送一式三份)。各个项目的结题材料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组申请结题的报告、项目申报书(其中1份为盖有省教育厅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中期报告、成果附件(含必备的《研究报告》)、《结题鉴定表》。结题材料应汇集成册,《结题鉴定表》单独装订。
  项目组提交的研究报告可参照《研究生教改项目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见附件三)的要求撰写,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
  三、项目结题时间安排
  每年安排2次结题时间,分别为5月份和11月份,请有关高校每年4月底和10月底之前将有关结题材料上报研究生学会。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学校要严格控制,并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见附件四),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核准。新进项目组的成员一般要有半年以上参与项目研究的时间。
  2.所有结题材料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成果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项目结题工作联系方式:
  省政府学位办联系人,杨锋,电话:0791-86765287;
  江西省研究生学会联系人,陈勤,电话:0791- 83969337, E-mail:chenqin@ncu.edu.cn,地址: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楼四楼415房,邮编:330031。

  附件下载.doc:1、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2、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表
     3、研究生教改项目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
     4、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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