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函〔2013〕2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省属普通中专:
教育部定于2013年4月12日下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视频会议,为更好地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决定在各设区市教育局设分会场收看会议实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会场安排
会议时间: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15:00-16:30
会场安排:省教育厅和各设区市教育局设分会场。
二、与会人员
1、省教育厅会场(江西教育发展大厦308室):省教育厅分管领导,职成处、高教处处长,在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校长,在昌高等职业学院院长,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负责人,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负责人,部分企业代表。
2、设区市分会场: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副局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驻地及所属高职院校校长,驻地国家改革发展示范中职学校校长及所属职业学校校长。
三、其他事项
1、定于4月12日(星期五)12:00-13: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设区市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金鑫,电话:0791-86756185,13755602117。
2、请各设区市通知本分会场参会人员参会,请参加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于4月11日(星期四)12:00前将与会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报至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洪丽,电话:0791-86765155,传真:0791-86765156。在昌高职院校参会名单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赖晓春,电话079186765171,传真:0791-86765173,电子邮箱:370989212@qq.com.
3、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