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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纸质图书采购项目中标情况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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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纸质图书采购项目中标情况等事项的通知
赣教备字〔2013〕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项目县(市、区)教育局、各中标出版单位:
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按江西省政府采购办(2012)部门1126号批复,经委托江西汇众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招标编号:JXHZ2012-G500、JXHZ2012-G502、JXHZ2012-G504),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等147家出版单位中标。现中标结果已于“江西政府采购网”公示期满,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陆续向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现将该项目中标情况、合同签订及验收结算等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项目单位按本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一. 中标情况
本项目共有147家出版单位中标,其中,初中通用类图书119家,小学通用类图书110家,初中工具类图书7家,小学工具类图书6家,具体中标情况见附件1。
二.合同签订
(一)中标单位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实洋〉的9%)汇至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站账户(以下简称 “省装备站”);合同履行后全额转为“图书配送服务费”,支付给承担图书配送服务的江西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西新华集团”),由江西新华集团给各中标出版单位出具正式发票。
单 位: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站
开户行:中行南昌市传媒大厦支行
账 号:191700555462
(二)省装备站将中标经济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2)电子稿发给各中标单位及各项目县(市、区)征求意见,意见反馈至省装备站管理科,联系人:吴国华,联系电话:0791-86756132,邮箱:(1262413579@qq.com)。
(三)各中标单位按项目县(市、区)拟定合同初稿,将合同初稿(电子稿)发至省装备站审核(联系人同上);与各中标单位双方确认无误后,通知各中标单位按每县(市、区)伍份打印并签字、盖章(包括骑缝章),统一快递给省装备站管理科汪萍收,邮寄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009室。
(四)省装备站审核各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及其纸质合同无误后,予以鉴证,并于4月中下旬在南昌市组织召开各项目县(市、区)合同签订会(合同签订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图书发运
(一)各中标单位的图书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分“初中通用类、小学通用类、初中工具类、小学工具类”四类,按书名单独(套书按单册)包装。包装外应加以标明(如“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纸质图书【初中通用类】”字样,并注明收货人姓名),包装封口标签应注明图书名称、开本、定价、数量(册)包、出版时间、出版单位等。
(二)各中标单位将符合包装要求的图书统一发运至“南昌市新建县长堎工业园二区黄溪出版产业园(江西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文青收,联系电话15979016497)”。
(三)江西新华集团完成配书包装后,将所有图书送达各项目学校,并向所有项目学校提供全部中标图书的规范编目数据,负责图书的分类、编目、加工及上架等服务,同时为每个项目学校免费提供图书馆管理系统,并免费为每校培训2名教师。
四.图书验收
(一)初步验收:江西新华集团负责对图书的品种、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图书清单及投标时提交的样书进行。凡与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的图书清单和样书不符的,将予以封存,并报告江西省采购办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省装备站在江西新华集团配书(收货、包装)时和发运至各项目县用户学校前对图书品种进行抽查。
(二)最终验收:各项目县的项目学校对到校图书的品种、数量、破损及图书加工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江西新华集团出具“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纸质图书项目学校验收单(简称‘验收单’,样式见附件3)”。如出现破损、原箱短少或货物丢失等情况,江西新华集团必须在15日内负责补齐,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各项目县根据项目学校的“验收单”出具“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纸质图书项目县(市、区)总验收单(简称‘总验收单’,样式见附件4)”。
省装备站在支付江西新华集团“图书配送服务费”之前,组织对到校图书的品种、数量、图书加工情况进行抽查。
五.结算支付
项目县(市、区)验收合格后,各中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江西新华集团)将全部结算材料提交给各项目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各项目县(市、区)教育局按财政规定程序,一次性支付全额的货款。
结算材料如下: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2.中标经济合同(原件1份);
3.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纸质图书项目县(市、区)总验收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收到此文后,及时转发至所属项目县(市、区)教育局。
附件:1.各中标单位中标情况表
2.中标经济合同格式
3.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纸质图书项目学校验收单
4.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纸质图书县(市、区)总验收单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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