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评选全省第五届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3-18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评选全省第五届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工作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3〕1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典范,激发广大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省教育厅决定对近年来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民族教育学校)现任班主任。这次共评选表彰全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育人效果显著,连续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

2.能够出色完成《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和《关于印发< 江西省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基字〔2006〕66号)提出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挖掘学生潜能。所带班级素质教育成果显著,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4.模范遵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

5.爱护和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讲究工作艺术,用正确方式教育引导学生,能够平等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师生相处和谐,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家长的好评。

6.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协调处理好班级与任课教师、本班与其它班级的关系,注重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家访,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各地要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做到好中选优,并相应开展市、县(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评选推荐名额要适当向边远和农村中小学倾斜。要以评选推荐工作为契机,发现、培养、树立典型,广泛宣传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动员广大中小学班主任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作出更大贡献。拟推荐为全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要在学校公示一周,填写“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登记表”(附件2),并附上被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3000字以内。如有视频资料的可刻成光盘一并寄来),以各设区市教育局为单位,于7月底以前统一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将组织考察后再确定为省级优秀班主任表彰人选,由省教育厅授予“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的所有纸质材料邮寄至: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邹文弢(收),邮编: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138,先进事迹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稿至:zwtlc@sina.com

附件.doc

1、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2、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登记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3月11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