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社政字[2013]14号
关于举办第二十八期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班暨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赣教社政字[2006]38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定于5月下旬举办第二十八期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班暨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高校至少推选1名辅导员骨干。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0—23日,共计4天;5月20日报到,5月23日下午离会。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国际交流中心(白鹿会馆)。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1、内容:学生事务的理论与实践。
2、形式:专题报告、座谈研讨、省内高校考察(本科组到南昌大学、高职高专组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3、学员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由省教育厅核发结业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辅导员培训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辅导员素质能力的基本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计划、按要求完成派学任务,并于5月10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或传真)至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20143,13870069964,传真:0791-88120140;E-mail:jxsdjyk @ 163.com。
2.请参加培训的辅导员每人提交1篇跟学生工作有关的工作案例或论文(工作案例要有主题、背景、事件、教育方法及效果、启示五个要素,论文要有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案例和论文要求原创并校对无误,切忌杜撰和抄袭,字数为1000-3000字,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署名为院校和姓名,正文为仿宋四号字体,5月10日前将电子文稿发至 jxsdjyk@163.com)。
3.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学校按规定核报。
4.学员报到时请提交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备注学校及姓名)和学员登记表1份(见附件)。
5.请学员自行前往报到。抵达南昌后,到八一广场北,换乘208或者220路公交,到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下车。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邓开明,联系电话:0791-86765065。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