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对全省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5-0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对全省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13〕14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督查和调研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3]4号)和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高级中学军事课教学检查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2]18号)的要求,促进我省军事课教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5月13—17日对全省部分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组织领导方面。主要检查各学校军事课教学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工作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采取的措施、收到的效果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教学实施方面。主要检查普通高等学校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情况。
3、师资队伍方面。主要检查专职军事教师、派遣军官的配备、管理、使用,协调解决驻军部队、军队院校、武警部队承担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情况。
4、训练保障方面。主要检查军事课教学经费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军训枪支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安全防事故工作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3年5月13—17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和研讨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校半天。
四、有关要求
严格执行中央8项规定,检查组要轻车简从,不得吃请、赠送礼品和安排其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情况汇总,向全省通报。

附件:

1、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受检学校名单
2、江西省普通高校、高级中学军事课教学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附件下载:附件1-2.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4月24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