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电传字[2013]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9号)要求,教育部定于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14时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报近期全国部分地方发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部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会议地点
北京设主会场,省、设区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
省教育厅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人,南昌市教育局局长和分管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代表50人。省分会场设在南昌市电信大楼四楼会议室(地址:南昌市孺子路36号)。
(二)设区市分会场
设区市教育局局长和分管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代表40人。
(三)县(市、区)分会场
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和分管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代表35人。
四、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分会场组织工作,并于5月15日10时前将本地参会人数、设立的分会场数量传真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791-86765135,传真:0791-86765133,联系人:熊志平。
2、各地电视电话会议室请与当地中国电信部门联系。
3、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坐。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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