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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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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4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分项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附件1)和名额分配指标(附件2),认真做好参训学员选派工作。选派工作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附件2第一项(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项目)、第四项(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第五项(培训团队研修项目)人选在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选派。
  2.参训学员选派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报、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均衡考虑学员地域分布,扩大项目覆盖范围。
  3.省教育厅将对参训学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参训条件和填报要求的退回各地、各校重新选派推荐。对我省报送的参训学员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办将进行资质复审,并在“国培计划”网站公示复审通过的学员名单,并通报不符合条件学员的情况。
  4.“国培计划”网站将为参训学员开设“个人空间”,采取实名制登录,由 “国培计划”项目办通过短信方式提供登录账号。“个人空间”作为学习交流和参训管理的重要平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认真组织参训学员使用。
  5.请各地各校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表》(附件三)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同时要发电子版至邮箱:702480176@qq.com),6月20日前省教育厅汇总后报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办。联系人:熊东海,电话:0791-86765180,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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