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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班主任“育人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5-22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班主任“育人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3〕3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育工会:

为切实加强全省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水平,展示班主任育人风采,推出一批中小学班主任的先进典型,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班主任“育人风采”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从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2.荣获县(市、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教师”称号

二、组织机构

全省首届中小学班主任“育人风采”展示活动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联合主办,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江西教育期刊社共同承办。各设区市教育局基教科或思政科具体负责本地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活动主题

“关爱与赞赏”

四、活动内容

1.育人故事叙述(分值50分):内容为叙述班主任在工作中的育人故事和感悟,要求紧扣主题,内容真实,叙述感人,能体现班主任的工作方法和育人理念。时间为5分钟。

2.情景案例评析(分值50分):结合主题,可以自录一段5分钟以内的情景案例视频,内容为关心农村留守儿童或城市流动儿童的教育情景,并自我点评2-3分钟,运用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及其他教育原理准确判断和分析,并提出科学的处理思路和对策。案例和点评时间合计不超过8分钟。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五、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5-6月),各地初阶段(7-8月),各地推荐报名阶段(9月),省级展示活动阶段(10月)。

六、奖项设置

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每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同时评出4个教育行政部门、4个教育工会为优秀组织奖。

七、活动要求

1.本次展示活动是我省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班主任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 经组织初评后,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吉安、宜春、赣州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可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各2名班主任参加省级展示活动,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可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各1名班主任参加省级展示活动。未经设区市初评的班主任不得参加省级展示活动。设区市教育局或教育工会派1名有关负责同志作为领队参加省级展示活动。

3.各设区市于2013年10月10日前将初评情况书面总结及参加活动的选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3)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E-Mail:07916226544@sohu.com , 电话:0791-86765132,联系人:李明。

4. 省级展示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doc

1.全省首届中小学班主任“育人风采”展示活动评分标准

2.全省首届中小学班主任“育人风采”展示活动教师登记表

3.全省首届中小学班主任“育人风采”展示活动人员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教育工会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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