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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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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13]5号)精神,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全面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也为了选拔青年教师参加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江西五省(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 经委厅领导同意,决定于2013年9月举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3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
  三、比赛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4 门必修课程。
  四、参赛对象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年龄39岁以下(含39岁,1974年6月1日后出生),职称讲师及以下。本科高校参赛教师不超过2名(不同课程),高职高专参赛教师不超过1名。曾经参加过五省(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比赛。
各高校可派1名指导教师,还可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观摩比赛。
  五、比赛方法和细则
  1、赛前1天下午报到,赛前1天晚上召开选手预备会,全体参赛选手抽签决定参赛顺序。
  2、按照课程分别设置4个组开展比赛。参赛选手赛前2小时按其所报参赛课程,抽签决定参赛章目,自行确定所讲小节内容,制作PPT(选手自带电脑、优盘)。
  3、采取现场讲课和答辩形式,讲课时间为20分钟(时间不足或超时均扣分),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问题由评委现场提出,评委组对每位参赛选手提问1次。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选手讲授内容、教学方法、课堂气氛、时间安排、教学辅助手段的应用,授课整体效果和选手理论基本功底进行综合评价、评分。
  4、比赛结束后,评委根据得分合议点评,确定每门课程选手名次。
  5、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六、其他事项
  1、各高校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和观摩教师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学校承担。
  2、请各高校认真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于2013 年7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回执》(附件)发送至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联系人:杨联愚 联系电话:0791-86765068
  传 真:0791—86765070
  电子邮箱:542665991@qq.com

  附件:附件:比赛报名回执.doc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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