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引导更多的人关注乡村教育、关心乡村教师、支持和帮扶乡村教师及农村学校,在第29个教师节到来之际,省教育厅决定联合江西日报等媒体在全省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推选活动,展示基层教育工作者无私奉献、甘为人梯的风采,弘扬扎根基层的奉献精神,在全省掀起学习乡村教师、热爱乡村教师,支持乡村教育的热潮,推动我省农村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推选范围
“最美乡村教师”的推选主要面向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不含市直、县(区)城区中小学校教师。
三、推选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农村教育,扎根农村学校,对学生充满爱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从教生涯中从无体罚、侮辱学生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情况。
2.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各项教育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没出现过教学事故,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3.为人师表,品德高尚,事迹突出,深受同事、学生、家长和群众的好评。
4.具有教师资格并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
四、推选办法
推选活动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采取自下而上推选的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
推荐人选通过本人自荐、他人推荐、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公示等环节,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最美乡村教师”候选人共100名(原则上每县区推荐1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推选程序
1.个人推荐(本人自荐、他人推荐)。各乡村教师及其他人依据评选条件主动参与,积极自(推)荐。
2.组织推荐(学校或其他单位)。各学校要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村民代表及教职员工的意见,经学校评选委员会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单位推荐人选直接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3.县级推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学校(其他单位)上报人选认真审核,在县域范围内组织评选并公示,上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
4.市级推选。设区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人选好中选优,按照名额分配进行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5.省级评选。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最美乡村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析和审核,从100名推荐人选中遴选出30名作为候选人,在江西日报、江西教育网公示并接受投票。根据公示、投票结果,结合专家评析意见,择优评选出10名事迹突出者,授予“江西省最美乡村教师”称号。
六、时间安排
7月22日—8月16日,各学校、县(市、区)、设区市推选;
8月19日—8月23日,省级遴选;
8月26日—30日,面向社会集中宣传;
9月初,确定10名“最美乡村教师”人选并予以表彰。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本次推选活动旨在展示全省乡村教师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农村教育服务的良好形象,对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选委员会,积极发动各类媒体,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认真做好人选的寻找、发现和组织推荐工作。
(二)加强领导,民主公正。各县(市、区)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推选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层层搞好酝酿推荐,真正把本地业务最突出、贡献最显著、学生最满意和家长最认可的人选推荐上来。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把推选“最美乡村教师”的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关爱农村教师成长成才的过程,要通过大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农村教育工作者立足岗位,奋发有为,推动农村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台阶。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推荐单位或个人认真组织填写《江西省2013年“最美乡村教师”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和《江西省2013年“最美乡村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电子稿。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撰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感人,字数不超过3000字,用A4纸打印(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三号仿宋),并报送电子稿。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推荐人选需提供红底免冠照、工作照、生活照各1张(电子版,分辨率≥300),注明所在县(市、区)、工作单位和姓名。各地推荐人选需同时报送事迹介绍的视频资料,要求:标题醒目,画面清晰;要有解说、配音;时长10分钟(同时报送解说词电子版);分别以DVD、WMV(640×480)格式光盘报送。
(三)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地各校抓紧组织开展挖掘和推荐工作。各地推荐人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于8月16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电子版的个人推荐表、照片、事迹材料、视频解说词等,整理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视频光盘和纸质资料邮寄报送。
联系人:梁海军、熊礼淼
联系电话:0791-8676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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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