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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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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核发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32号)文件要求,现就办理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教师资格证书》全部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打印。
  二、各高等学校在2013年8月1日至2日派专人携带介绍信,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1、领取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证书》粘贴照片,其照片应与申请人网络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
  2、领取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学校报送《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审核名册》各一份。
  三、《教师资格证书》送省教育厅办公室验印。
  四、各高校应将办好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时发给持证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0楼(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联系人:王江,联系电话:0791-86765179。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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