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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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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培训院校(机构):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改革方向,对指导我省各地开展全员培训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刻领会《意见》对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组织专题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有关培训院校要将《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培训管理者和教师培训者的重要内容,将《意见》的解读列入培训课程。
  三、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教师培训模式改革、提升教师培训质量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激发教师终身学习的积极性。
  各地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联系人:熊东海,联系电话:0791-86765180,电子邮箱:702480176@qq.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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