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培训院校(机构):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改革方向,对指导我省各地开展全员培训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刻领会《意见》对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组织专题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有关培训院校要将《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培训管理者和教师培训者的重要内容,将《意见》的解读列入培训课程。
三、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教师培训模式改革、提升教师培训质量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激发教师终身学习的积极性。
各地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