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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34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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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34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13〕4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提高高中校长的领导能力、管理水平和持证上岗率,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文件精神,决定由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承办全省第34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通过培训,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技能,增强自我学习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训对象:尚未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高(完)中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工会主席等校级领导(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9月23日— 11月12日, 9月23日全天报到。9月24日正式上课
  培训地点:江西教育学院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学院路158号)。
  根据《关于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教学计划的通知》(赣教师字〔2009〕21号)要求,培训班将统一组织上井冈山,利用井冈山的红色资源进行理想信念、反腐倡廉专题教育。
  四、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一)培训内容。依据《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课程设置“应知”、“应会”为重点,内容包括:十八大报告精神、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法制基础、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校长与教师的《专业标准》、中小学教育科研以及学校实践体验等。
(二)培训方式。按照成人学习规律和要求组织培训学习活动,采用专题报告、现场诊断交流研讨、实践培训、任务驱动、案例分析、经验分享、撰写论文、岗位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要求
  1、请参训学员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学习安排。培训将严格执行考勤考评制度,学员的考勤、考核等情况将记入“校长学籍登记表”,培训结束后寄往学员所在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校长培训证书”(电子版)。
  2、请参训学员结合自身的管理实践撰写“学校管理案例”一份,在报到时提交(要求提交的材料应反映出贵校特有的情况或个人独到的见解,体现独特性、可借鉴性,不必面面俱到介绍大众化的做法、共性的经验)供培训研讨交流用,结业时将择优汇编成册。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教育厅补助。食宿费、教材资料费、往返交通费和教育考察费等凭有效票据回原单位核销。
  七、其它事项
  1、参训学员报到时请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寸)3张,中共党员需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接文后,登陆江西教师网(http://www.jxteacher.com/)“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分配市直和县(市、区)有关中学校长参训名额,于8月28日前,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管理系统将《参训学员信息表》(附件2)”,逐级上传县、市级管理员。9月10日前,市级管理员报审后,将《参训学员信息表》汇总,上传江西教育学院(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并通知学员按时报到。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蔡慧琴、陈珊,电话:0791—88309740、88309779(传真),邮编:330029,电子邮箱:jxgxzx@126.com。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县级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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