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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21期高(完)中校长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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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21期高(完)中校长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1341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文件精神,决定由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举办第21期高(完)中校长提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紧围绕高素质校长队伍建设这一主题,通过理论学习、实践考察、研讨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高中校长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规划学校发展远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学生素质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批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高中校长。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普通高(完)中学校、职业高中的正副校长、书记等校级领导(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9月23日— 11月12日, 9月23日全天报到。9月24日正式上课
  培训地点:江西教育学院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学院路158号)。
  根据《关于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教学计划的通知》(赣教师字〔2009〕21号)要求,培训班将统一组织上井冈山,利用井冈山的红色资源进行理想信念、反腐倡廉专题教育。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依据《全国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参训学员的实际需要和建议,制订具体课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内涵发展与特色培育、学校教科研的组织与实施、校长与教师的《专业标准》、校长的管理智慧与领导艺术、校长的课程领导力、教师的生涯规划、学校德育的有效性、学校特色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校长成长规律与案例研究等。
2、培训形式:主要有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学校深度调研、撰写论文、岗位实践等。
  五、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须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学习安排,培训将严格执行考勤考评制度。培训期间学员的考勤、考核等情况将记入“学员学籍表”,培训结束后寄往学员所在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2、参训学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学校三年或五年发展规划1份,供培训研讨交流用,结业时将择优汇编成册。请参训学员认真撰写,确保质量。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教育厅补助。食宿费、教材资料费、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回单位核销。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接文后,登陆江西教师网(http://www.jxteacher.com/)“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分配市直和县(市、区)有关中学校长参训名额,于8月28日前,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管理系统将《参训学员信息表》(附件2)”,逐级上传县、市级管理员。9月10日前,市级管理员报审后,将《参训学员信息表》汇总,上传江西教育学院(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并通知学员按时报到。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蔡慧琴、陈珊,电话:0791—88309740、88309779(传真),邮编:330029,电子邮箱:jxgxzx@126.com。
  七、其它
  1、参训学员报到时,是中共党员需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2、参训学员报到时请带好个人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培训证书,以备干训中心备案。
  本通知在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和江西教师网(www.jxteacher.com)发布,可下载。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县级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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