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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12-02 00:00:00
业务部门:师资处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江西师范大学: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100号)转发给你们。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留任特岗教师所在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动员、鼓励支持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报名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并合理调整教育教学任务,为特岗教师学习深造提供便利条件。
江西师范大学要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尽快确定招生领域,于12月13日前向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室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进行招生领域备案,并尽快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要认真制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保报名、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要认真研究制订培养方案,配备水平较高的指导教师,加强教育实践环节,确保培养质量。招生简章、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于12月6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联系人:熊礼淼,电话:0791-86765187,邮箱:171068830@qq.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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