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3〕64号
有关设区市教育局:
为提高中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决定从2013年起组织实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培训项目。为做好我省参训校长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3年起,教育部每年组织200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参加国家级培训,为各地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提高农村学校校长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中西部地区国贫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职校长。选派条件为:办学思想端正,工作进取心强;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较强的管理能力;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培训学习活动。我省2013年参训名额为54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农村学校校长的实际需求,设计安排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帮助农村学校校长开阔教育视野,更新办学理念,提升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信息技术作为培训必修内容。
四、培训安排
1.2013年11月11 日―11月20日,学员通过教育部选学服务平台选择省内外培训机构。
2.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为期25天的集中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14年1月1日―3月31日,在培训专家指导下,学员返校开展为期50天的岗位实践。
五、有关要求
请有关设区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培训对象的条件要求和名额分配,选派参训学员,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稿与电子稿报省教育厅师资处汇总上报。
联系人:熊东海;联系电话:0791-86765180;电子邮箱: 702480176@qq.com;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编:330038。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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