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为推进《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测评体系》,见附件1)贯彻执行,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决定从今年10月至2014年4月在各地各高校开展《测评体系》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并将于明年6月起对各地各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情况进行抽查。为做好我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测自评工作,迎接中宣部、教育部抽查,以测促改、以测促建,进一步提高全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测评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各高校要对照《测评体系》全面深入开展自测自评工作,通过自测自评,把握整体情况,总结成功经验,重点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建立材料档案,形成自测自评报告。同时,要通过此次自测自评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督查测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要求 1. 要进一步做好《测评体系》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测评体系》已在今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印发给各校,各高校要在认真学习《测评体系》基础上,准确把握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根据测评标准,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逐条逐项落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 要高度重视自测自评工作。开展自测自评工作,是贯彻执行《测评体系》的有力抓手,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利契机。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把自测自评工作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自测自评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按时完成。委厅将适时组织督导、抽查。 3.要高质量开展好自测自评工作。各高校要全面深入、实事求是摸清情况,掌握准确数据,严格按照《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操作手册》(附件2)填报测评数据,准备好迎检材料档案,撰写高质量自测自评报告。要通过自测自评,查出找准本校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分析研究,以过硬的作风和工作措施,抓好整改,以督查测评的常态化、长效化,不断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上水平。请各高校在2014年3月28日前完成自测自评报告撰写和材料档案建档工作,做好迎检准备,并将自测自评报告书面材料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寄往江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行政楼423室,邮编:330047;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91-88304432,18970087525。 请各高校于11月20日之前,将本校负责自测自评工作联系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报送罗老师。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邓开明,电话:0791-86765065。
附件: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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