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3〕73号
各设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决定由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2013年全省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参训教师树立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拓宽视野,增长知识,以言语语言康复技能训练为重点,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及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人数
培训对象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人数为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特殊儿童“医教结合、多重干预”综合康复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呼吸障碍的评估与治疗,发声障碍的评估与治疗,共鸣障碍的评估与治疗,构音障碍的评估与治疗、语言康复和认知康复。
培训形式采取理论与实践、技能训练与实践操作结合,交流与研讨、课堂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12月6日—15日, 6日报到。
报到地点: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兴湾大道1999号)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免收学员培训费、住宿费。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回单位核销。
六、其它事项
1、分市培训计划由设区市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校,推荐参训教师自下而上逐级上传,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2),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市级管理员报审后,开班10天前,将参训教师信息表,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在“培训项目和证书系统”中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
3、交通信息:在八一大桥桥头乘222路公交车到毛家村站即到。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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