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3〕6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培训院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3〕2号)精神,省教育厅已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培计划(2013)”江西农村教师参训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22号)。经研究,由南昌师范学院、赣南师范学院承办2013年全省民办幼儿园第二期园长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各设区市教育局已推荐参训名单中遴选民办幼儿园园长。
二、培训计划
培训园长1130人,各设区市具体参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安排
农村幼儿园园长参加远程培训80学时;集中面授60学时,折合10天,晚上适当安排学习。主要采取网上学习、集中培训与在岗研修相结合的形式,着重提高园长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培训方案按上报审核的方案执行,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如下:
批次 |
承训单位 |
培训时间 |
培训人数 |
培训地点 |
第1批 |
赣南师范学院 |
11月25日—12月1日 (25日下午报到) |
400 |
井冈山 |
第2批 |
赣南师范学院 |
12月2日—8日 (2日报到) |
400 |
第3批 |
南昌师范学院 |
12月13日—19日 (13日下午报到) |
330 |
四、有关要求
1、分市培训计划由设区市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园,推荐参训园长自下而上逐级上传,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市级管理员报审后,于开班10天前,将参训教师信息表,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园长按时参训。
2、承训院校要按照已上报审核的培训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结合园长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园长真正学有所获。
3、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各参训园长携带一份本园发展规划设计书以便进行班级和小组交流。
五、其它事项
1、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等费用由承训院校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按标准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2、井冈山报到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车路线: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乘长途班车到茨坪。联系电话:0796-6666866、6898888。
3、培训院校及联系人:
南昌师范学院联系人:蔡慧琴、陈珊,电话:0791—88309740、88309779(传真),邮编:330029,电子邮箱: jxgxzx@126.com。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3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