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函〔2013〕6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1〕35号)精神,加快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新建、改扩建了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新增了一批特殊教育教师,让更多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了教育。为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新入职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升办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新入职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让新入职特教教师了解特殊教育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教育教学方法。
二、培训对象
全省特殊教育学校2011至2013年新入职的教师5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每所学校选派的教师不超过1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12至19日,共8天。12日下午报到。
报到地点: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中心学生公寓1号楼二楼1230房间(南昌市新建县兴湾大道1999号)。交通方式:乘车可从八一桥乘222路公交车到毛家村站下即到;自驾由昌九高速往320国道方向右转至兴湾大道300米即到。
四、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2至15日)在南昌师范专科学校集中学习,学习特教教师的职业修养与成长、特殊教育的政策法规解读、特殊儿童的行为管理、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学校的班级管理等内容。第二阶段(16至19日)前往福建师范大学学习考察,学习特殊教育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特殊儿童的问题诊断与分类等内容。
五、有关要求
1.培训班(含省外学习考察)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2.请各设区市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有关教师参加培训,并于12月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报承办单位南昌师范专科学校,联系人:黄利平,电话:15079190922、13317911689,报名信箱:ncszpxc@126.com。超出人员不予安排。
附件:
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
附件1:
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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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
分配名额(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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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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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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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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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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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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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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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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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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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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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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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 |
5 |
附件2:
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设区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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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手机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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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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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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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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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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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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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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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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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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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购票所需,身份证号必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