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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西省高校示范性党员活动室建设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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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西省高校示范性党员活动室建设的通知

各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不断巩固高校党员活动阵地,切实加强高校党员教育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江西省高校示范性党员活动室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对象

  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活动室

  二、建设标准

  1、室内布置的思想性、政治性强,有中国共产党党旗、入党誓词,有一定数量党报、党刊和书籍等学习资料,便于党员学习。

  2、室内设施配备较齐全,有一套电教设备(电视机、DVD机)、网线、有线电视等,便于开展党员教育活动。

  3、有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介绍栏,党员照片及基本情况全部上墙,并能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4、有党员权利、党员义务、党总支和支部工作等相关党建规章制度。

  5、有党务公开栏、党员学习和党组织活动宣传栏,以及党员在学习、教学、科研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事迹和数据的示意图或统计情况表,便于党员了解党内活动。

  6、党员活动室门口有明显的标识牌。

  7、有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本,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8、有党员开会、学习和办公时使用的桌椅。

  三、建设要求

  1、各高校要对本校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活动室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特别要重点加强那些条件差、力量薄弱、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党员活动室的建设。

  2、在学校加强建设的基础上,各高校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参加省级示范性党员活动室建设,重点推荐那些经学校建设和指导后条件、功能得到加强和改善的党员活动室,具体为:每所本科高校推荐2个党员活动室,每所高职院校(含独立学院)推荐1个党员活动室。

  3、省委教育工委根据各高校推荐情况,经实地查看、考核,最终确定全省高校示范性党员活动室名单,并予以资助和进一步指导。

  4、各高校于2013年12月20前务必将推荐材料(主要对活动室条件、功能、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建设打算进行总结),每个党员活动室申报纸质材料各一式五份,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306房,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同时发一份电子版。联系人:戴乐旺,0791—86765052;朱易,0791-86765058,电子邮箱jygwzzb23@163.com

附件:江西省高校示范性党员活动室推荐申报表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3年11月21日

江西省高校示范性党员活动室推荐申报表
                    学 校:  年 月 日
党员活动室名称
党员活动室所属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书记
姓名
联系号码
党员活动室简介
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工委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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