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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西教育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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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西教育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西教育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及时总结2013年江西教育工作,进一步激发全省教育系统的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江西教育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教育十件大事的评选,要充分体现2013年度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典型事件,要突出以下特点:显著性——事件能反映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突出贡献,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导向性——事件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合;典型性——事件能反映2013年度的教育发展轨迹。
  二、评选要求
  1.请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从2013年度已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具有重大意义和重大影响的工作中,提炼、归纳2至3条教育事件(每条事件要标题简明,文字精炼,篇幅以300字左右为宜),同时每条事件须附照片2-3张(照片要清晰,有文字说明)。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2月10日前报送工委宣传部汇总,同时发电子文档至邮箱64797860@qq.com(文档名为:单位名+教育十件大事)。联系人:邓开明,电话:86765065。
  2.在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工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十件大事候选名单,呈工委会讨论通过后,最终产生十件大事的评选结果。对评选出来的2013年度“江西教育十件大事”将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宣传。
  3.鉴于此项工作要在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前完成,时间较紧,请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认真研究提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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