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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02-13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45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省教育厅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关于做好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材料报送工作的函》(教基二司函〔20145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并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择优上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要反映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作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之一,其评审办法需做进一步论证,暂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成果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国家级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国家级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区、市)域内产生较大影响。国家级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的单位,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的个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退休人员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设区市、跨部门的,在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三、成果推荐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成果申报,先行开展市级评选,在推荐限额内(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各8件,赣州12件,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各4件)择优推荐,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各设区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由一线教师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

  各高等院校和省教育厅各直属单位各限报1件,其成果直接报省教育厅(高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成果在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申报)。

  四、材料要求

  各地各单位报送每一项研究成果均须认真准备如下材料:

  1. 按要求认真填写《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该表格以及填表说明,请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教师司栏目下载,表中由省教育部门填写的内容不需填写)。

  2. 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

  3. 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上述3项文字材料要用计算机录入(小四号字体),电子档为PDF格式,不得剪贴。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

  4. 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 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上述1-4项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5份;同时,1-5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1张(不超过500M)。

除上述材料外,省教育厅不再接收其它材料。如确有反映成果水平的其它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上展示,并在《申报表》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保证网页开通运转,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五、材料报送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单位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牛皮纸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CD-R光盘应单独装袋注明),并按推荐顺序填写《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报送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

  2.报送时间:20143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六、其它事项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工作组织与协调,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和教科研机构的积极性,积极申报,认真评审,推荐本地本单位最优秀的成果参评,展示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成绩。省教育厅将根据评审情况设立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并予以表彰。

  联系人及电话:基础教育处 张桂儿 0791-86765130

  电子邮箱:guier@126.com

  附件: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报送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4211

       附件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报送汇总表

        设区市(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 类别

申报人

所在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

     注:1. 请各地各单位在此表每页成果名称栏中加盖公章。

       2. 成果类别按《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申报表》中成果类别(二)中的分类填写,即按成果所属改革 

        与实践探索领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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